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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信托因未及时掌握某信托存续项目风险变化被处罚款150万元

7月12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一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泰信托因2017年至2019年,该公司对委托推介机构监督管理严重不审慎;2018年至2019年,该公司未及时掌握某信托存续项目的风险变化状况;2017年至2019年,该公司对某信托计划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3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5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关键词: 中泰信托 信托存续 风险变化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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