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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在一家银行保险机构累计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效,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科学健康发展。6月8日,来自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银保监会日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准则》指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银行保险机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监事会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再提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一家银行保险机构累计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一名自然人最多同时在五家境内外企业担任独立董事。同时在银行保险机构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机构应当不具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冲突。(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关键词: 独立董事 银行保险机构 累计任职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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